壹点壹线是国内优秀的企业服务提供商,专注各类许可证办理,包括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许可证,ICP/EDI/ISP/IDC/SP/呼叫中心/国内多方通信/虚拟专用网业务,知识产权,工商注册,财税代理等为企业运营保驾护航。
一、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说明
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五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均需在完成通信主管部门相关手续后的一定时间内,向对应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获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需向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涵盖的内容有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关键信息。
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通信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后的30个工作日内,要向所在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内容与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类似,包括域名、IP地址、备案号(若有)、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了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分支机构,需在分支机构设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内容主要包含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备案信息公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所需材料
1.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申请表
必要性:必要材料
原件要求:无需提供原件
复印件份数:1份
是否电子材料:无需提供电子材料
来源渠道:由申请人自行准备,空表可参考附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必要性:必要材料
原件要求:无需提供原件
复印件份数:1份
是否电子材料:无需提供电子材料
来源渠道:由公安部门核发
3.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明文件
必要性:必要材料
原件要求:无需提供原件
复印件份数:1份
是否电子材料:无需提供电子材料
来源渠道:由公安部门核发
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必要性:必要材料
原件要求:无需提供原件
复印件份数:1份
是否电子材料:无需提供电子材料
来源渠道:由省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5.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必要性:必要材料
原件要求:无需提供原件
复印件份数:1份
是否电子材料:需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来源渠道:由省、州(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核发
6.食品经营许可证
必要性:非必要材料
原件要求:无需提供原件
复印件份数:1份
是否电子材料:无需提供电子材料
以上是对“外卖餐饮小程序《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申请材料详细介绍”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点击“立即预约”,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